不动产继承怎么办?
时间:2023-10-19 17:35 浏览量:

    你好,办理继承登记需所有有继承权的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浔中镇政务服务中心5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死亡注销页、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5、权籍调查表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已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入库无需提供)。

    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到场后,现场就继承事项达成一致并做继承登记事项的询问笔录,同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继承登记申请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单作为领证依据。

    目前德化县范围内的不动产因办理继承转移登记需申请继承公证的,实行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申请人凭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继承公证事项联系单到德化县公证处申办,可免收继承公证费。

    注:如需继承的不动产已办理继承公证,可由公证书中不动产权继承人持公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登记中心办理继承登记。

    如有疑惑可联系咨询电话:235920352359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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