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申请电梯规划审查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2023-10-19 17:31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建规〔20221号)(三)办理规划审查手续。既有住宅建筑物未预留电梯井的,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应当办理规划审查手续,建设方将以下资料:
    1.联合踏勘意见表;
    2.见证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公示材料等件数面证明;
    3.协商或调解书面协议或司法裁定结果(公示见证环节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
    4.公示见证环节出示的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图纸;
    5.合法的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6.各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7.各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规划审查委托书等,报送所在地资源规划部门,增设电梯方案满足规划要求,且公示见证环节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资源规划部门应按程序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并抄告本级住建、城管、项目所在地的接到办事处(镇政府),免予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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