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安居住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时间:2023-09-28 11:10 浏览量:

      对初次在我县就业创业的县外工人、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以下简称“新引进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经审核公示后,选择自行承租市场住房的,每人每月按500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不含领取生活补贴的对象),时间为6个月;工作满1年的,可申请购买限价房,政府建设的每个限价房项目,安排30%的房源让其优先购买;工作满3年的,在我县首次购买商品房(不含限价房),一次性补贴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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