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资政策补贴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10-1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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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生产企业及其他规上工业企业新购置经认定的自动化、半自动化成型生产线及智能化成套设备,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80万元以上的按购置发票总额(不含税,下同)的10 %给予补贴,40万元至80万元的给予5 %补贴,对向县域内机械生产企业购买且在我县税务部门开具购置发票的,在以上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5%补贴,购置县内20万元至40万元设备按15%给予补贴,以上补贴额度以企业上一年度或当年度纳税总额为限。鼓励规上生产企业购置属我县首台(套)引进生产核心先进设备,对新购置设备50万元(不含税)及以上的,可参照购置陶瓷自动化生产线予以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在智能化转型方面起到龙头带动作用的且当年度列入(含培育)省、市龙头工业企业,经工信商务、科技、财政部门认定实行“一企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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