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能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多少比例?
时间:2023-10-1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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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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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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