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4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定向配租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住〔2023〕41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公租房保障管理规定的通知》(德政〔2018〕355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环卫工人及公交司机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通知》(德政函〔2019〕15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保障我县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惠企政策,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规范公租房定向配租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范围
(一)扩大保障社区范围
1.增加三班镇紫云社区。
2.德化县今后新增的乡镇社区均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
(二)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1.退役军人、归侨子女、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三孩家庭(2023年6月6日之后)及计生特殊家庭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户籍限制。
2.有住房困难、临时用工、短期住房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紫云社区及今后新增社区的家庭对象;退役军人、归侨子女、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三孩家庭(2023年6月6日之后)及计生特殊家庭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户籍限制。以上对象均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公租房保障管理规定的通知》(德政〔2018〕355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环卫工人及公交司机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通知》(德政函〔2019〕153号)规定执行。
(二)有住房困难、临时用工、短期住房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定向配租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住〔2023〕41号)精神,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向运营管理单位集中申请整租,明确承租房源地址、套数、租期及承租单位联系人等。承租单位是公租房租后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做好入住人员的台账管理和定期入户巡查工作,对违规使用公租房行为应及时整改、检修维护等。
三、申请流程
(一)属于扩大保障对象范围的,退役军人、归侨子女、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三孩家庭(2023年6月6日之后)及计生特殊家庭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户籍限制。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对申请人保障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扫描至“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自动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县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系统”中各部门审查结果,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
(二)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整租的,由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统一收集内部员工申请资料向运营管理单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集中申请,由运营管理单位进行审核并根据房源存量情况分配房源,通过泉州市公租房信息系统单位整租功能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
有住房困难、临时用工、短期住房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整租按以下顺序配租:
1.机关事业单位、规上企业。
2.非规上企业近两年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及以上。
3.近两年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企业。
4.近两年累计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整租原则上租赁期限不超过1年,租赁期限满后,在保障公租房政策配租对象的住房需求的基础上,有多余房源方可续租。
四、租金标准
(一)原有保障范围、扩大保障社区范围退役军人、归侨子女、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三孩家庭(2023年6月6日之后)及计生特殊家庭等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公租房保障管理规定的通知》(德政〔2018〕355号)规定执行。
(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整租。租金标准应根据不同房源类型合理确定,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并实行动态管理。租金标准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调查测定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评估测定。
五、违约处理
承租人的违约处理。承租人拖欠租金、保证金、违约金或其他费用、拒不腾退房屋,或者具有违规转让、分租、转租、出借、从事营利活动等违反约定及其他法定情形,出租单位可将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通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依照规定作出处理,记入不良信息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将违规家庭基本信息、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等内容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整租的违约处理。承租单位是公租房租后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做好本单位、本企业员工的入住和退出,整租期满应负责组织员工及时搬离。若不配合,运营管理单位将上报政府相关部门从税收、资金奖补、信用等级、融资贷款等联合机制进行制约管理。
六、其他
1.城东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管理参照执行。
2.本方案由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共租赁住房
概述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通知》,为规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满足过渡性、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的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取得龙浔镇、浔中镇社区、赤水镇赤水社区户籍;2.申请家庭为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 平方米。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具有龙浔镇、浔中镇社区、赤水镇赤水社区3年以上户籍;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1630元/人;家庭资产(财产)总额低于22.4万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 平方米。
(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取得龙浔镇、浔中镇社区、赤水镇赤水社区户籍(或居住证)满3年(龙浔镇、浔中两镇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2.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2723元/人;家庭资产(财产)总额低于59.8万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 平方米。
(四)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连续从事环卫工人或公交司机工作满3年(以环卫、公交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为依据),且承租公租房期间仍从事该项工作。2.申请人家庭符合以上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
相关政策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通知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环卫工人及公交司机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通知
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城东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方案的通知
配租标准
按申请家庭成员在保障范围内的人数确定,1人户按20平方米,2人户按30平方米、3人户按40平方米,4人以上户按50平方米认定。申请家庭成员总人数为1人,或2人且为夫妻关系的,该家庭只能选择一房一厅(或一房)户型;其余家庭可随意选择供选房源住房户型。
享受待遇
按申请家庭成员在保障范围内的人数确定,1人户按20平方米,2人户按30平方米、3人户按40平方米,4人以上户按50平方米认定。申请家庭成员总人数为1人,或2人且为夫妻关系的,该家庭只能选择一房一厅(或一房)户型;其余家庭可随意选择供选房源住房户型。
申请说明
线下办理:
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取《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办理就可以。
线上办理:
线上申请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租房APP等申请。
渠道一: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①访问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
②在网站首页搜索“公租房申请一件事”,选择“[福建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
③用户登录(可选择“闽政通APP扫码登录”的方式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在“个人登录”中输入账号、密码的方式完成登录。);
④进入页面点击“我要申报”;
⑤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渠道二:通过“公租房APP”申请
①申请人扫描二维码下载公租房APP;
②申请人注册并实名认证;
③定位“泉州市”,点击“资格申请”;
④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
③婚姻证明
④优先配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供核对即可。
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供的相关家庭信息输入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后,经系统打印出《德化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中心
(2023年6月11日)
一、申请条件
(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取得龙浔镇、浔中镇社区、赤水镇赤水社区户籍;2.申请家庭为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 平方米。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具有龙浔镇、浔中镇社区、赤水镇赤水社区3年以上户籍;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30元/人;家庭资产(财产)总额低于22.4万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 平方米。
(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取得龙浔镇、浔中镇社区、赤水镇赤水社区户籍(或居住证)满3年(龙浔镇、浔中两镇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2.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2723元/人;家庭资产(财产)总额低于59.8万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 平方米。
(四)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连续从事环卫工人或公交司机工作满3年(以环卫、公交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为依据),且承租公租房期间仍从事该项工作。2.申请人家庭符合以上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
二、申请流程
(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经县级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向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提交公租房申请,通过泉州保障房管理系统审核后,将优先保障,并给予相应租金减免。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县级民政部门确认为城镇低收入家庭,向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提出公租房申请,通过泉州保障房管理系统审核后,给予相应住房保障。
(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向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提出公租房申请,申请家庭通过泉州保障房管理系统审核后,给予相应住房保障。
(四)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住房困难家庭: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统一上报单位所在镇人民政府,通过泉州保障房管理系统审核的,将给予相应住房保障。
咨询电话:0595-23584778
德化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德化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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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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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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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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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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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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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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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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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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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作(合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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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家庭成员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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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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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别 (层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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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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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安排意向 |
□3房□ 2房□1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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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获奖、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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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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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获奖、表彰负责单位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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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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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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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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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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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才办 意见 |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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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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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家庭成员:对已婚人员,家庭成员即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对未婚人员,家庭成员即本人直系亲属。
2、其他家庭成员栏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