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申报德化县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3-03-21 11:32 浏览量:

      德人社〔2023〕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劳动力创业,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人社〔2018〕336号)《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德委办〔2020〕25号)和《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申报德化县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的通知》(德人社〔2020〕70号)文件精神,现就创业扶持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一般指首次在德化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校)。

      (二)建档立卡的脱贫人口。

      二、补助基本条件

      (一)首次在德化县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所创办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二)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补助标准

      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且企业带动就业人数3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为准)且申报时企业带动就业人员仍在岗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德化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场地相关材料;

      (五)最近6个月的完税(免税)凭证;

      (六)《德化县一次性创业补贴之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届时将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瓷都大道192号人社局301室)申请,《创业扶持补贴申领企业花名册》(附件2)和《德化县一次性创业补贴之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3)电子版发送邮箱277204539@qq.com。

      (二)资料审核。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结合实地考察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创业情况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

      (三)信息公示。县人社局将审核后创业补贴名单及补贴金额在德化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报县财政局。

      (四)发放补贴。县财政局根据县人社局审核意见核拨资金,资金下达到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负责发放补贴。

      

        附件:1.德化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创业扶持补贴申领企业花名册

            3.德化县一次性创业补贴之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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