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办理
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工程施工的前提条件。
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对象
个人;
企业;
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
享受待遇
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从事建筑施工。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按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已办理相关手续);
施工合同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办理流程
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①访问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审批
网址: qz.zwfw.fujian.gov.cn
②用户登录(建议使用固定法人账号进行注册。);
③进入页面点击“站点切换”(确认站点切换完成,选择项目对应的类型);
④进入页面进行项目登记(点击对应类型的申报阶段)
⑤选择已有的项目进行申报或新登记项目
⑥填入全国统一赋码和选择工程代码
⑦获取项目信息进行填报内容
常见问题
问:需要到现场领取纸质施工许可证吗?
答:不需要。办事企业可进入系统中自行下载电子证照。
相关事情
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相关信息仅需根据线上页面的相关要求选择要件进行填报。为缩短申请的整体审批时间,相关上传审批要件务必清晰、完整。
网上核对信息与申请人填报不一致且影响其审核结果的,应按相关审核部门要求重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595-2359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