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
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满足过渡性、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的租赁住房。
概述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通知》,为规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满足过渡性、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的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取得龙浔镇、浔中镇社区、赤水镇赤水社区户籍;2.申请家庭为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 平方米。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具有龙浔镇、浔中镇社区、赤水镇赤水社区3年以上户籍;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1630元/人;家庭资产(财产)总额低于22.4万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 平方米。
(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取得龙浔镇、浔中镇社区、赤水镇赤水社区户籍(或居住证)满3年(龙浔镇、浔中两镇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2.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2723元/人;家庭资产(财产)总额低于59.8万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 平方米。
(四)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连续从事环卫工人或公交司机工作满3年(以环卫、公交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为依据),且承租公租房期间仍从事该项工作。2.申请人家庭符合以上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
相关政策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通知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环卫工人及公交司机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通知
德化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城东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方案的通知
配租标准
按申请家庭成员在保障范围内的人数确定,1人户按20平方米,2人户按30平方米、3人户按40平方米,4人以上户按50平方米认定。申请家庭成员总人数为1人,或2人且为夫妻关系的,该家庭只能选择一房一厅(或一房)户型;其余家庭可随意选择供选房源住房户型。
享受待遇
按申请家庭成员在保障范围内的人数确定,1人户按20平方米,2人户按30平方米、3人户按40平方米,4人以上户按50平方米认定。申请家庭成员总人数为1人,或2人且为夫妻关系的,该家庭只能选择一房一厅(或一房)户型;其余家庭可随意选择供选房源住房户型。
申请说明
线下办理:
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取《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办理就可以。
线上办理:
线上申请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租房APP等申请。
渠道一: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①访问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
②在网站首页搜索“公租房申请一件事”,选择“[福建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
③用户登录(可选择“闽政通APP扫码登录”的方式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在“个人登录”中输入账号、密码的方式完成登录。);
④进入页面点击“我要申报”;
⑤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渠道二:通过“公租房APP”申请
①申请人扫描二维码下载公租房APP;
②申请人注册并实名认证;
③定位“泉州市”,点击“资格申请”;
④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
③婚姻证明
④优先配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供核对即可。
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供的相关家庭信息输入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后,经系统打印出《德化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