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地户口或本地居住证,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后,按照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参保档次进行缴费,或通过“福建税务公众号、微电子税务局掌上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申请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泉州市户籍或持有泉州市居住证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泉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享受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在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服务窗口或通过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申请说明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须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福建省内统一为20%,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行选择。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相关资料。
申请流程
一、移动端办理
打开手机微信先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菜单栏中的【微办税】,点击【医保社保业务】,进入【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先进行【身份信息填写】下一步【参保信息选择】后【缴费信息提交】再进行【缴费金额确认】即可。
二、电子税务局办理
第一步,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业务实名认证后
第二步,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费】
第三步,点击【社保费缴纳(标准版) 】
第四步,进入【社保费缴费办理】
第五步,身份信息填写、参保信息选择、缴费信息提交、确认提交缴费
申请地址
扫码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移动端办理。
相关事情
常见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无雇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手续很简单。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一是达到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缴费由个人承担。虽然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确定办法与单位职工不同,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养老待遇计发方式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养老待遇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水平不会打折扣。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缴的年限越久,退休后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